为加强学院的专业、课程建设和改革,以专业、课程建设带动内涵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学院推行了专业(学科)带头人制度。在教师自愿申报、系部推荐的基础上,学院科研处于近日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的资料进行了申报前审查。
本次评审审查成员由组织人事处、监察督导室、教务处与科研处等有关负责人担任评委。本次审查以江苏省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申报评选标准为依据,并以下企业锻炼、青蓝工程结对、任教课程合格率等情况作为参考。
本次审查通过的教师申报材料,将由科研处统一上报参加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评审。
我院组织开展省级专业带头人申报资料审查
2016-10-14 08:54:14 来源:科研处 浏览量: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