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家奖助学金相关政策和精神,规范评审程序,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我院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项评定工作。12月13日,学工处在行知楼701室召开了关于2016年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工作安排会。
会上,学工处负责人王言明就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他要求,各系部在评审前要把相关政策及评审程序理解透彻,在评审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评审后重视学生资助教育。
依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学院在评审过程中,将通过公告栏、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长期以来,学院一直高度重视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尤其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工作机制,严格遵循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原则、步骤,并把国家和学院的相关规定落实到评定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中,使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应有的鼓励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