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2023年下半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三级、二级)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四级、三级)
二、认定时间安排
认定日期:2023年11月18日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11月 18日 |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
四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三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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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1:00-13:00 专业能力考核 14:30-16:30 综合评审(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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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1:00-13:00 专业能力考核 14:30-17:00 综合评审(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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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协调员 |
四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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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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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1:00-13:00 专业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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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劳务派遣管理员) |
四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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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
统一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8月7日8:30-9月21日16:30
资格审核截止时间:10月9日16:30
缴费截止时间:10月17日16:30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7日9:30-11月17日16:30
报名方式:
(一)登录https://ks.jshrca.cn/网址进行报名;
(二)关注“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
同一考生同一批次只能报考一个职业,不能重复申报。
考生请参照《“江苏智慧人社”下载及实名注册步骤》(附件7)提前确认是否已在江苏人社线上平台完成实名注册认证,如未完成认证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
四、申报条件
认定申报条件按照2019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的申报条件,和2020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确定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的申报条件(附件1)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及《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精神,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证书者,取证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可申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等级认定统一考试,并免除理论知识考试。
参加2022年11月、2023年5月全省统一认定初考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参加统考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认定。因疫情原因2022年下半年延期考试的补考考生,初考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在原基础上顺延6个月。
以上申报年限截至2023年10月9日。
五、资格审核及缴费
考生提交报名后应在资格审核、缴费截止时间前携带资格审核所需相关材料到所报名地区的考核点(见附件2)完成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逾期未审核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视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核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证明已完成江苏人社线上平台实名注册认证的截图等。工作年限承诺是报名考试的必要条件,请如实填写。
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即确认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本次认定考试费用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办法》(附件4)执行。
六、考试方式
2023年下半年全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统一认定均采用纸笔作答考试方式。
具体题型、题量与作答方式如下: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四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100道,纸笔作答;
2.三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90道,纸笔作答;
3.二级和一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计算)题和论述题,总题量48道,纸笔作答;
4.所有级别专业能力科目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总题量6道,纸笔作答;
5.二级和一级综合评审科目题型采用“公文筐”情境题,总题量分别为5道和6道,纸笔作答。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
1.四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100道,纸笔作答;
2.三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90道,纸笔作答;
3.二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计算)题和论述题,总题量48道,纸笔作答;
4.所有级别专业能力科目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总题量6道,纸笔作答;
5.二级综合评审科目采用“业绩评审”形式,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2门科目的成绩皆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业绩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
1.四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100道,纸笔作答;专业能力科目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总题量3道,纸笔作答;
2.三级理论知识科目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总题量90道,纸笔作答;专业能力科目题型为案例分析题,总题量4道,纸笔作答。
七、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附件5)及《答题卡使用说明》(附件6),知晓相关要求。
(二)相关辅导教材推荐使用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教程、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程、劳务派遣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材等。由我会组织编写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评价指南作为辅导讲义材料,用于考生自主选择使用,具体请与各设区市考核点联系。
(三)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联系电话:
025-86610185、86610163。
各设区市考核点联系方式见附件2。
附件: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申报条件
2.各设区市考核点联系方式
3.工作年限承诺书
4.认定考试收费标准
5.考生须知
6.答题卡使用说明
7.“江苏智慧人社”下载及实名注册步骤
附件打包下载。
江苏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
2023年8月4日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释:
1. 以上累计年限截至报名日期。
2. 参加2022年11月、2023年5月全省统一认定初考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参加统一认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认定。
劳动关系协调员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学专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释:
1. 以上累计年限截至报名日期。
2. 参加2022年11月、2023年5月全省统一认定初考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参加统一认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认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务派遣管理员)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工培训达规定的参考学时数,并考试合格;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技能培训达规定的参考学时数,并考试合格;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技能培训达规定的参考学时数,并考试合格。
注释:
1. 以上累计年限截至报名日期。
2. 参加2022年11月、2023年5月全省统一认定初考单科未通过人员可进行补考;参加统一认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认定。
3、宿迁市考核点:淮海技师学院
4、宿迁市考核点联系电话:0527-80977820、13812406333(微信同号)
附件3
工作年限承诺书
姓名: ,身份证号: ,现申请参加 (职业/工种) 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共 年,工作经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单位所在市(或县) | 从事何种 岗位工作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年 月至 年 月 | |||
承诺声明:本人知晓本职业(工种)报考条件、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本次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工作履历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接受取消申报资格、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注销获证数据及等级证书资格的相关一切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2.此证明仅作报考技能等级认定凭据,不作其他用途。
附件4
认定考试收费标准
职业名称 | 等级 | 收费标准 |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四级 | 260元 (含理论知识考试60元,专业能力考核200元) |
三级 | 330元 (含理论知识考试70元,专业能力考核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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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580元 (含理论知识考试80元,专业能力考核300元, 综合评审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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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720元 (含理论知识考试90元,专业能力考核330元, 综合评审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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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 | 四级 | 220元 (含理论知识考试40元,专业能力考核180元) |
三级 | 290元 (含理论知识考试50元,专业能力考核2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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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550元 (含理论知识考试70元,专业能力考核280元, 综合评审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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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劳务派遣管理员) |
四级 | 260元 (含理论知识考试60元,专业能力考核200元) |
三级 | 330元 (含理论知识考试70元,专业能力考核260元) |
附件5
考生须知
1.开考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军官或士兵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对号入座,并将相关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查验。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场,提前退出考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与考试有关的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文具入座,草稿纸由考场统一提供,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其余物品应按监考人员要求统一摆放在指定位置,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电子、存储或其它设备入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4.考生在试卷发放后,须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黑色签字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任何其它标记。
5.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答题卡有折皱、污损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试。不得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及答题卡,或为他人窥视提供便利,严禁抄袭。不得有吸烟等不文明行为扰乱考场秩序,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在座位上等候监考人员收卷,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聚集交流。
8.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附件6
答题卡使用说明
标准化笔试考试使用答题卡进行答卷。答题卡使用不规范或填涂错误都会直接影响考生的成绩,每个考生须严格按有关要求认真、准确地进行答题卡填涂。
一、答题工具
1.黑色签字笔,用于在答题卡上填写汉字或数字等考生基本信息以及主观题作答。
2.2B铅笔,用于填涂准考证号码和客观题答案选项。
二、填涂要求
1.考生拿到答题卡后,先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姓名、地区(市)、认定地点、报考职业、报考等级、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填写职业名称等信息时,所填汉字不应超过下划线,且不能越过黑色识别线,否则影响阅卡机识别。
2.在准考证一栏中,空格用黑色签字笔填写阿拉伯数字,并用2B铅笔将相对应的数字涂黑。
3.客观题作答时,使用2B铅笔将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中相应题号下的字母涂黑,黑度以把信息点中的数字或字母盖住为准。
4.主观题作答时,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在“指定区域”内作答,严禁跨区域作答。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答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提出更换。
2.考生要确保填涂的准考证号准确无误,不可少填、漏填或填成身份证号。
3.填涂过程中,考生应看清答题卡上的题号排列顺序后再填涂选项,不要错位也不要多涂或漏涂,对于涂错的信息点,必须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不得做任何其他记号。
4.主观题作答时要注意每道题答题区域,未在指定区域内作答的信息一律无效,签字笔书写修改时禁止使用修正液、橡皮、胶带等,否则责任自负。
5.标准化笔试考试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须保持答题卡的清洁、无污迹,不要折叠、撕裂、弄皱,以避免阅卡时难以扫描而影响考生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