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范围内,通过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的学员,均由高校校本部或经省教育厅批准设立、年检合格的高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负责办理新生注册、面授教学组织、毕业证书发放及按标准收取相关费用等工作。
2014年,经省教育厅年检合格的在宿教学点共有33家,涉及东南大学、淮阴师范学院、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苏州科技学院、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徐州医学院、扬州大学、扬州教育学院、徐州工程学院、江南大学、南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19所高校,在我市的沭阳县卫生进修学校、泗洪县教师进修学校、泗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沭阳县职教中心、宿迁学院、宿迁市海纳计算机职业培训学校、宿迁立信会计职业培训学校、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宿迁市卫生中等专业学校、宿迁高等师范学校、淮海技师学院、宿迁市宿豫区职教中心、泗阳卫校、宿迁市委党校、江苏省沭阳中等专业学校、宿迁职业技术学院等16家单位设立教学点招生办学。此外,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11所高校也经批准在我市设立了高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各教学点的办学层次、招生专业可在宿迁市教育局官网“高等教育”板块查询)。
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以上正规教学点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不得擅自设点外点、点外班。但近来,一些个人、非法培训机构、中介组织或单位,以“考试有答案”“包毕业”“不上课”“学费打折、减免”为幌子,假借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性招生,严重影响了我市的高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学秩序。如,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建康职业学院未在我市设立教学点,这就意味着学员报考被录取后必须到以上高校本部或在外市设立的教学点就读;湖南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南开大学、江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淮海工学院、东北财经大学、郑州大学、南京大学也未在我市设立高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
在此,郑重提请考生不要轻信招生中介、无资质招生机构和一些网站的虚假宣传及承诺,谨防上当受骗。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的高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学进行监督,如有咨询、建议、举报或投诉,可与我们取得联系,电话:84389221(市教育局高教处)、84389620(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子邮箱:sqgaojiao@126.com。
宿迁市教育局
二O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在宿高校成人教育招生办学告示
2014-07-24 16:14:34 来源:教务处 浏览量: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