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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加强工作考勤的
2013-11-23 14:52:19   来源:   浏览量:301

各处(室)、系部:

为了保证学院正常工作的进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必须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加强考勤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全院教职员工要按时上下班(坐班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履职尽责,不大声喧哗,不串岗闲谈;按时参加会议,保持会场秩序,不随意走动,不接打手机;文明礼貌,主动热情,语言得体,举止端庄,着装整洁,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
二、严格考勤工作。考勤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要认真承担本部门教职工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要加强对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纪律教育,人人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对迟到、早退旷课、旷工等行为严肃查处,发现第1次全校通报并处罚100元;发现第2次全校通报并处罚300元;月发现达3次的实行待岗处理。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出差、开会,事、病、婚、产、丧假等,要严格按照学院文件规定的流程和批准权限请销假,严禁擅离职守。
四、加强督导检查。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是内涵质量建设的大事,必须建立健全督导检查通报制度。学校由胡书记牵头,办公室等部门组成效能督查小组,不定期抽查教职工工作秩序及出勤情况。对于工作秩序达不到要求,考勤不实或拒报、瞒报者,将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予减发或扣发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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