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行就业准入制度,以技能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经研究,在全市推动监察先导、培训提升、鉴定准入、荐业适岗“四位一体”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动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指导,根据我市创业富民战略和《宿迁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培训上岗和职业准入联动机制,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蓝领英才计划”,在全市形成尊重人才、精通技术、技能就业的良好氛围,引导和动员各类城乡劳动者通过培训、鉴定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从2013年起,对职业院校、高校毕业生、城乡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企业在岗职工、退伍军人等各类群体,通过劳动监察引导、集中技能培训、职业鉴定许可、推荐适岗就业,实施100%培训、100%鉴定,对获证人员100%推荐就业,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总取证人数的15%以上。使高校和职业院校在校学生通过学习和鉴定获取“双证”,实现体面就业;使城乡劳动者和退伍军人,特别是三产服务业从业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实现素质就业;使 80%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领取职业资格证书,实现稳定就业。
三、“四位一体”程序
“四位一体”程序是:监察先导、培训提升、鉴定准入、荐业适岗。所谓监察先导是指劳动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企业、三产服务业和高校职业院校等进行宣传动员,引导教育劳动者、在校学生通过培训提高技能水平。对应当执行行业准入制度持证上岗的各类用人单位,通过教育引导,仍拒不按照要求持证上岗的,实施监督检查;所谓培训提升是指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岗位和劳动者的需求,集中分批组织培训;所谓鉴定准入是指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鉴定;所谓荐业适岗是指就业管理机构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推荐优质岗位,上岗就业。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月16日—2013年12月31日)。
结合“春风行动”相关活动,在全市深入组织开展宣传发动,扎实推进“四位一体”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和督促,大力开展调查摸底,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执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编制宿迁2013年“四位一体”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计划(包括各类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工种分布情况、培训鉴定申报等级和人数、培训鉴定组织管理,以及落实培训补贴和推荐上岗等政策),分阶段、分步骤、分行业、分职业、分等级,引导和动员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培取证。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和督促没有持证上岗的人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对拒不执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依法实施执法检查;对录用没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二)组织培训阶段(2013年1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
年内集中开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300个,集中组织培训3万人次以上,培训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培训机构参与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用人单位岗位和劳动者的需求,制定培训方案、计划,报培训主管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准后实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职业、批次和组织管理等情况。加强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强化对培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计划应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实行集中培训。培训教材统一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教材,逐步建立健全培训教材库。培训师资遴选市内外德高技优的教师担任,逐步建立健全培训师资库。
(三)考核鉴定阶段(2013年2月10日—2013年12月31日)。
对参加培训的各类人员100%实施鉴定,推进鉴定规模稳步增长,全年完成培训鉴定7万人次以上,职业(工种)范围扩大到100个以上。
1、企业内职业(工种)41个,主要包括:车工、磨工、数控车工、维修电工、纺丝工、织布工、纺织染色工、服装制作工、白酒酿造工、品酒师、酿酒师、乳品加工工、食品检验工、化工工艺试验工、合成氨生产工、高炉配料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锅炉操作工、化学检验工、包装设计师、无损检测员、变压器互感器装配工、玻璃配料工、玻璃钢制品工、玻璃熔化工、浮法玻璃成型工、铅酸蓄电池制造工、电气设备安装工、铸造工、机械设备安装工、起重工、废旧物资加工工、制鞋工、酱油酱类制作工、食醋制作工、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公路重油沥青操作工、压路机操作工、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等。
2、三产服务业职业(工种)55个,主要包括: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化妆师、保健按摩师、足部按摩师、修脚师、营业员、收银员、珠宝首饰营业员、医药商品购销员、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保育员、计算机操作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汽车修理工、汽车驾驶员、加油站操作员、空调器装配工、电冰箱(柜)装配工、洗衣机装配工、小型家用电器装配工、洗衣师、营销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理财规划师、网络编辑员、秘书、广告设计师、企业培训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社会工作者、采购师、信用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物业管理员、保安员、评茶员、茶艺师、插花员、礼仪主持人、营养配餐员、形象设计师、家政服务员、保洁员等。
3、建筑等行业企业职业(工种)10个,主要包括: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管工、手工木工、船舶电焊工 、服装制作工、绿化工等。
4、高校及职业院校职业(工种)30个,主要包括:数控车工、数控铣工、车工、钳工、焊工、广告设计师、网页制作、计算机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办公软件应用、图形图像处理、电子装配工、汽车驾驶员、汽车修理工、服装制作工、叉车司机、美容、美发、美甲、化妆、保健按摩师、起重工、吊车操作工、挖掘机操作工、花卉园艺师、绿化工、电子设备装接工等。
(四)就业创业阶段(2013年3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积极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与能力相适的就业岗位,提高就业成功率,初次成功推荐就业率达90%以上,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使参加技能培训的人员实现更高素质的就业,满足企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对蓝领人才的需求。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四位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市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业务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县区也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试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的规定,组织培训和考评鉴定。确保“四位一体”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业务条线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衔接,形成部门联合、市与县(区)联动的良好工作态势,确保“四位一体”工作有序推进。劳动监察机构要认真落实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首查不罚,整改到位不罚的执法原则,并根据职业工种的行业分类范围,逐个行业分布推进实施,确保执法检查效果。培训行政管理机构要加强培训工作规划,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强化对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培训机构要制定好具体培训计划,落实优秀师资力量,规范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鉴定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制定鉴定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就业管理机构要超前做好对接,提供更多优质的岗位,帮助劳动者实现更高素质的就业,同时,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积极加大创业扶持力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全方位开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开辟宣传专栏,在电视开设专题,加大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准入制度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持证可以实现更高素质的就业;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12333平台,加大对“四位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咨询、报名、培训补贴政策、考核鉴定、证书领取等基本服务项目的宣传;建设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门户网站,整合局系统各网站、医保定点机构电子大屏、手机短信平台等资源,滚动宣传“四位一体”相关政策等;举办“四位一体”服务进校园和进企业专题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的认知度。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