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想成为一名作家。在我开始看书的时候,我对作家有一种幻想。他或她应该是安静的,长衣长衫,素雅,干净,有一股岁月的味道。他们写作时,周围很静,在浅黄的灯光下,只有仔细削好的铅笔与白纸摩擦的声音。
真美,我当时这样想。也许这个不太合乎实际想法是我想成为作家的最初动力。再深入想,作家的梦想或许只是虚荣心在作祟,只是为了当别人听到自己的职业时的一声羡慕吧。
乌斯托夫斯基是个好作家,当然,这个事实用不着我来定义。从《金蔷薇》中,我学到了一名作家到底该是什么样。
首先,作家不是我想的那样不食人间烟火,隐居在山洞里的小龙女。虽然我对书中很多地方都不了解,到作者一本书中基本上都在漂泊,从这到那,像个改革开放初期的采购员。书中也说,作家写作要有素材,素材就要在生活中寻找。有成就的作家,要有丰富的人生阅历。《一篇中篇小说的由来》中,对沙漠的恐惧、在利夫内的经历,研读地图的爱好以及旅行的事情,都推动了作者这下了中篇小说《卡拉-布加兹海湾》,这篇小说使作者一举成名。书中《珍贵的尘土》中写道“每一分钟,每一个在无意间说出来的字眼,每一个深刻的或者戏谑的想法,人类的心脏的每一个觉察不到的博动,一如杨树的飞絮或者夜间映在水洼中的星光——无不都是一粒粒金粉。”“我们,文学家们,用数十年的时间筛取着数以百万计的这种微尘,不知不觉地把它们聚集拢来,熔成合金,然后再将其锻造成我们的‘金蔷薇'——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长诗”。
作家还要是什么样呢?从作者身上,我还看到了他对生活的细心观察。从小到大,一到写作文时,老师总会用怜悯的眼光看着一群孩子吃力的凑字数,继而感叹: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好吧,这句话已经听到烂掉了,不过这句话说的不错。我曾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篇《金蔷薇》的读后感,上面写道“我头一次知道,原来穿着短棉袄的姑娘可以那般漂亮,而冬日的太阳也可以模模糊糊的像镜子一样”“太久了,我们那双发现美的眼睛近视了,看到的永远是近处那些苍白和晦涩,甚至连耳朵都被遮掩了”。其实文字不需要很华丽,矫揉造作的去堆砌,而就是实在写下你看到的生活。书中写道“每一分钟,
不过我内心中唯美的作家,有一点是和现实中的相似的,这一点很重要,就是丰沛的情感。一位作家有一颗多彩的心,这一定是没错的。看到美时,这颗心会产生爱护;看到品德时,这颗心会有敬佩;看到悲剧,这颗心会痛;看到丑恶,这颗心会义愤填膺。
我曾梦想成为一名作家。但我越来越明白,作家的含义很重,不是在报纸上发表点豆腐干就可以是作家。我也再重新审视自己,是否有信心可以背负这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