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党员证>年审工作的通知》(宿组学〔2017〕2号)文件要求,学院组织人事处于3月22日上午在行知楼1000室组织学习2016年度《党员证》年审工作,学院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参与了学习。
会议要求,此次《党员证》年审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党员持《党员证》到所在党支部报到,支部对照党员党费交纳、参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年度奖惩,以及工作岗位、联系方式变化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跟踪,达到“信息全面、情况真实、记录及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自觉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党支部再根据《党员证》审核情况,及时将每名党员的年审情况录入“党员e家”《党员证》年审登记系统。
会议强调,每位负责《党员证》年审的同志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无差错、无遗漏。要通过此次《党员证》年审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增加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做好党员队伍管理工作。
我院组织开展2016年度《党员证》年审工作
2017-03-23 09:27:26 来源:组织人事处 浏览量: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