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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核查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任职情况
2017-09-07 17:35:00   来源:纪检监察室   浏览量:369

      根据中共宿迁市纪委、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清理情况进行再次“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积极进行核查清理。
      首先,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所有人员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填报工作的的重要意义。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清理工作是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学院对所有在职、退休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情况再次进行摸底排查,看是否存在违规兼职(任职)情况,是否存在已清理但还未履行手续的情况。
      第二,严明工作纪律。本次清理工作“回头看”完成以后,将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瞒报、漏报情况,以及新出现违规在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本人从重处理。
      第三,认真细致做好填报工作。学院要求各系部(处室)认真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排查几清理情况登记表》,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并实行“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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